桂林注册公司
服务热线18978337407

创业必选服务

10年品质 值得信赖
全国免费咨询热线

18978337407

您所在的位置:

公司名称登记的确权效力

2019-10-14

公司的名称是公司设立登记的重要事项之一。经过设立登记而依法成立公司后,公司即获得其名称专用权。我国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11条明确规定:“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受法律保护。”瑞士《债务法》第956条第款规定:“独资公司、商事合伙或者公司、合作社名称一经商事登记并在瑞士商事公报上公告,当事人即对该公司名称享有专有使用权。”

 

 

上一篇: 奉贤开发区注册公司最新扶持*策

下一篇: 法律赋予公司名称预登记的特殊效力

桂林代理记账
X

专注工商服务10多年

工商/财税/商标/专利等一站式企业服务

24小时服务热线:18978337407
联系我们Q Q咨询

18978337407

www.tv60051中文字幕永久人人视频在线观看爱情影视aqdya官网链接链接链接链接